中医大事记2006-2010
发布:     时间:2022-11-04 09:22:07

——2006年


1.中医药事业“十一五”期间得到国家重点支持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保护和发展中医药”,并把一系列中医药重大项目纳入国家规划。《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出台实施。


2.九个传统医药项目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2006年5月,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医生命与疾病认知方法、中医诊法、中药炮制技术、中医传统制剂方法、针灸、中医正骨疗法、同仁堂中医药文化、胡庆余堂中药文化、藏医药等9个传统医药项目列入其中。


3.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被列为《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优先主题 2006年2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在11个重点领域的68个优先主题中,将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列为人口与健康领域的优先主题。


4.社会各界纷纷谴责“取消中医”网络签名行为 2006年10月7日网上发起的“取消中医”签名行为,引起社会关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发言人予以驳斥,各界人士纷纷进行谴责。吴仪副总理在全国中医药工作会上明确表示要坚定不移地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5. 经穴部位国际标准制定 2006年11月1日,世界卫生组织就针灸中使用的361个人体穴位的取穴定位制定了国际统一标准。其中,360个穴位的定位标准采纳了中国专家的方案。


6.百余名老中医获中医药传承特别贡献奖 2006年12月20日,中华中医药学会向邓铁涛、陈可冀、路志正、石学敏等136位著名老中医颁发了“中医药传承特别贡献奖”。以褒奖名老中医药学家的成就,激励广大中青年中医药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


7.中医药高等教育50年成绩斐然 1956年,北京、上海、广州、成都4所中医院校的成立,开创了我国现代高等中医药教育的新纪元。50年来共培养了35万名本专科毕业生,为发展中医药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8.广东率先提出建设中医药强省 2006年1月5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建设中医药强省大会,作出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决定》,印发了《广东建设中医药强省实施纲要(2006-2020年)》等重要文件,并采取措施组织实施。广东成为国内首个提出建设中医药强省的省份。


9.中医药文化建设异彩纷呈 中医药文化建设形式创新,渠道拓宽,卓有成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徽征集产生;中医药行业首次全国文艺汇演举办;第一批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确定;《中国中医药报》与美国《国际日报》合作推出的《中国中医药(专版)》全球发行。


10.我国首家藏医药文化博物馆落成 2006年9月9日,中国藏医药文化博物馆在青海省西宁市落成开馆。这是我国第一个集中展示藏文化和藏医药发展的专业博物馆,在藏医药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2007年


1.“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首次写入全国党代会报告。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中医药方针政策首次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


2.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小组成立。吴仪副总理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2007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发表了“推进继承创新,发挥特色优势,坚定不移地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重要讲话。以吴仪为组长的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小组成立。全国16个省(区)相继建立了中医药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广东、四川、湖南、江西等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决定。吉林、湖南、广西、重庆等省(区、市)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3.为期三年的“中医中药中国行”启动并取得成效。由17部门和单位联合主办的为期3年的“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宣传活动拉开帷幕,吴仪、蒋正华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在北京等8省市和香港特区开展的活动中,参加地级以上城市现场活动群众达60万人,赠送科普图书15万余册,义诊咨询服务40万余人次,培训基层人员3万余人次,赠送医疗设备近2500万元;大篷车先后奔赴22个活动点,总行程1.3万公里。


4、中医“治未病”拓展中医药服务新领域。中医“治未病”理念深入人心,各地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研究,上海、广东、浙江等地中医院先后设立中医“治未病”中心,“治未病”试点工作陆续在各地展开,积极探索构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5.中医药国际合作与交流取得新突破。中法两国政府签署“中医药领域合作协议”,合作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世界卫生组织亚太区颁布实施《传统医学术语国际标准》;由我国制定完成的《中医基本名词术语中英对照国际标准》,在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会员国推广使用;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北京宣言》发表;首届中医药国际贡献奖颁发。


6、全军首次开展中医药技术大比武。全军首次开展中医药技术大比武,首次评出9名全军中医药“国医名师”。吴仪副总理出席总决赛,为“国医名师”颁发奖章、奖牌,并发表重要讲话。


7.政府部门共推中医药创新发展。科技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国务院16部门联合发布《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全面推进中医药创新发展。科技部对国家科技经费投入重点进行调整,一批中医药现代化项目被列入“十一五”国家863计划课题。6项中医药科技成果获国家科技奖。


8、百姓欢迎的中医药服务方式回归民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发出《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的通知》,出台《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零售中药店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开始试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有了用武之地。为帮助百姓正确选择就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开通“中医寻医指南”查询系统。


9、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受到高度重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和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召开“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会议”,时隔25年,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被统一纳入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北京协和医院等105所医院被命名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10、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有了政策保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委、卫生部等11部委局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大支持力度,共同推进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2008年


2008年《中医药法》被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后,国家中医药局作为落实单位,高度重视中医药法起草工作,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又重新组织起草工作,在全国设立8个课题组,南北2个大组开展工作,经多次修改、反复论证,数易其稿,形成了新的《中医药法(草拟稿)》,并于2010年底上报卫生部。


——2009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委高度重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及《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中医药予以重点支持。为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有关部委编制完成了《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到2011年,总投资133.2亿元,重点建设16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和改善320所地市级以上中医医院的基础条件


6月19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在京召开国医大师表彰暨座谈会,对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首届评选出的30位“国医大师”进行表彰,以弘扬大医精诚的医德医风,推动中医药学术经验继承与创新,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和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


——2010年


1. 11月16日,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申报项目“中医针灸”和“京剧”,将其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8月,天士力团宣布,它们生产的复方丹参滴丸成为我国第一例完成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Ⅱ期临床试验,即将进入Ⅲ期临床试验的中成药。按照研发规律估计,在中国已经上市并能进入FDAⅢ期临床试验的候选中成药,因安全性不再有风险,最终经FDA批准上市的可能性约有90%。


3. 8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为院内中药制剂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


《意见》细化和完善了中药制剂的相关规定,指出有支援协作关系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符合相关规定的民族药制剂,或在发生灾害疫情等特殊情况下,可在指定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此举适当细化了中药院内制剂的使用范围,并完善了其在医疗机构之间调剂的管理。


4. 7月30日,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总结交流会在无锡召开,这是确立中药配方颗粒试点企业18年以来的第一次阶段性总结工作会议。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表示,目前是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时机,中药配方颗粒应加强临床实践应用,并做好质量标准的统一,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推动中药现代化的发展。业内人士表示,应尽快建立统一的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以推动中药配方颗粒产业的成熟和快速发展。


5.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了一系列规范养生保健类图书出版的措施,中华中医药学会也推出了首批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操作规范,涉及保健拔罐、保健刮痧、气色形态手诊、手部保健按摩等1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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